国语教师706名,其中:学前167名、小学140名、初中327名、普通高中33名、职业中专39名。
招聘对象
疆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1)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2)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4)专业学历要求:学前阶段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大专以上不限专业;小学阶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必须为师范类相关专业;初中、高中、职业中学阶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5)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但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6)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条件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福利待遇
(1) 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岗同酬同待遇,本科7405.25元、大专7051.57元、中专6936.77元(以上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按月缴纳);每年发放取暖费1050元;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人均400元;每年享受寒暑假探亲假1次,报销赴内地探望父母或者父母来疆看望子女的路费;凡被录用的教师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第13个月工资;被录用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麦盖提带薪实习,实习期间待遇参照正式录用人员待遇。报考初中、高中、职专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全部分配到县城学校任教;报考学前、小学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麦盖提县教育局统一分配;携带子女的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2)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至县城及县城周边乡镇的享受35平米县城公租房(2人一套);岗位分配至乡村的享受35平米乡镇教师周转房(2人一套),属正式夫妻的可享受夫妻房,房间内均配备有床、衣柜、床上用品、炊具、洗浴等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岗位在乡村学校的新聘教师如需在县城申请公租房教育局协助办理手续。
招聘地址:3月17-18日新疆事业单位甘肃专场招聘会在广场南口皋兰路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