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系列高、中级 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3-08-30 浏览 5823

甘人市职〔2023〕13号


 


 


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系列高、中级


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省人力资源市场、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从业人员。


二、申报流程


省人力资源市场职称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zcxt,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办理。


(一)申报人员账号创建


1.省人力资源市场、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将《甘肃省申报职称评审简表》、存档证明(或《存档凭证》、《人才手册》)、《省人力资源市场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1)、委托函(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委托函须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以上材料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PDF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gsrcs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级别+正常评审/破格评审。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个人邮箱查阅创建账号结果。


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从业人员,须将《甘肃省申报职称评审简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省人力资源市场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1),以上材料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PDF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gsrcs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级别+正常评审/破格评审。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个人邮箱查阅创建账号结果。


(二)个人申报


已成功创建个人账号的申报人员,须于9月30日24时前登录“信息系统”完成申报。登录账号为申报人员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申报人员要准确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并对申报材料负责。


(三)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有关佐证材料等,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推荐前对申报人员的姓名、申报职称层级、符合评价标准的业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要素把握


(一)条件标准


2023年制定(修订)评价条件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其它仍按原有条件标准执行。(详见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或信息系统首页“职称政策”栏目)


(二)业绩时限


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任职年限


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一)9月30日前,申报人员登录信息系统,客观、准确、完整填报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上传申报资料前请仔细核对,退回次数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申报人员因个人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功能的,须在9月30日24:00时系统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前完成重新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申报人员承担后果。


(二)申报人员登录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员版)》。


1.学历材料。2002年(含)以及之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备案表上的验证码(验证在2023年12月底前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证明材料;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


2.低一级职称证书。持有外省(市、自治区)、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集团职称证书的人员和持有部队职称证书的军队转业干部,还须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评审表(或定职表)和评审文件(或定职文件)并上传;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一并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须将低一级职称证书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目。


3.继续教育。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须将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证明PDF版扫描上传到“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继续教育”栏目。


4.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须完整准确的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签字、单位意见盖章、填写日期等信息内容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须将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5.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须将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6.申报人员范围材料。省人力资源市场、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将存档证明(或《存档凭证》、《人才手册》)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从业人员,须将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7.用工情况说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说明单位用工形式,须将情况说明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8.《甘肃省申报职称评审简表》。申报人员填写《甘肃省申报职称评审简表》。本人签名及手印、用人单位审核意见等信息内容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须将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评审简表及填表说明详见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人事代理频道。


9.委托函。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09号)相关规定出具委托函,须将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目。


10.在职状态确认。申报人员须提供6个月社保缴费佐证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或申报人员自行登陆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打印),用于确认其是否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须提交并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身份情况说明以及用人单位与申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岗位名称、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的页面)和银行工资流水单。对于通过委托程序核准的外省民营企业在甘分支机构,申报人员在企业总部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并上传企业总部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6个月缴费佐证材料。须将在职状态确认材料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栏目。


11.年度考核。申报人员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按年度出具红头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须将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年度考核”栏目。如将年度考核优秀(2次或3次)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材料PDF版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其它业绩--其他”栏目。


12.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同时上传佐证材料至信息系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须参照各专业主管部门2023年度申报评审工作通知有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上传从业资格证书。


13.业绩成果材料。填写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1)论文论著材料。论文、论著内容须与申报人员申报专业相关,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www.nppa.gov.cn)进行检索验证,还须在“中国知网”查重。“中国知网”已收录论文只需在信息系统填写论文网址,将自动生成查重结果,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中国知网”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须降级使用。


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检索截图(国家新闻出版署)、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上传材料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课题(项目)材料。课题(项目)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上传材料须包括立项、负责人任命文件、结题(验收、鉴定)等一整套完整的原件材料,材料过多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等关键信息资料。


(3)奖励和荣誉称号。获奖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奖励认定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


(4)专利。上传包括专利、著作权的转让合同、实施单位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或税务证明等在内的佐证材料。上传材料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其它业绩。若将工程项目作为业绩条件的,须将具体项目资料的关键信息页PDF版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栏目,在“业绩描述”栏中按照对应系列(专业)评价条件准确描述业绩的主要技术指标、规模等并说明本人在项目中的具体工作岗位,上传的技术资料关键信息(页)须能证明本人参与具体工程。


    (三)从严追究失信人员责任。申报人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至信息系统。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四)实行纸质申报材料抽查。申报人员须将上传的低一级职称证书原件及《省人力资源市场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于创建账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省人力资源市场备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论文及在职状态确认等材料须准备原件,按省人力资源市场电话通知要求统一报送进行联审。


五、时间安排


(一)请申报人员务必在2023年9月26日18:00时之前完成网上账号创建申请,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创建账号申请的,后果将由申报人员承担。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须按照《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要求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电子证书发放。评审结束后,请评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0931-8729038   8729502   8721603(高级)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省人力资源市场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doc

附件2-承诺书.doc


手机招聘
微信
手机触屏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