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市场关于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浏览 313

各人事代理单位:

 根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对象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人事代理单位所有公积金参保人员

 二、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一)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19年度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366.08元/月)的3倍,即:22098.24元,最低不得低于城关区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

其中工资总额组成参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劳动统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统字〔1994〕37号)执行。

(二)缴存比例

2020年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

三、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20日

四、办理渠道

(一)线上申报

申报人员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为PDF彩色版)发至邮箱:gsrcsc@126.com。

(二)线下申报

 申报人员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部。

表格下载请登录: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人事代理--下载专区。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事代理部)

联系电话:0931-8783433         

 

特此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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