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康县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双向选择招聘会的公告
日期:2018-08-09 浏览 432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24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陇南市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陇人社发〔2018〕258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指标的通知》(陇人社发〔2018〕355号)精神,2018年康县县属企业由县人社局负责举办双向选择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陇南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县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二、服务企业和指标

县属企业共计13家。

1、康县佳纺蚕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人;

2、康县梅园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人;

3、康县小博士居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人;

4、康裕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人;

5、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3 人;

6、甘肃泰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责任公司5人;

7、康县大自然广告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人;

8、康县工贸公司5人;

9、陇南欧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人;

10、甘肃中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人;

11、陇南华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人

12、鸿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人;

13、甘肃首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人。

三、相关待遇

本次双选会被企业招纳的毕业生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作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将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四、人员组织

各高校毕业生可自愿参加企业“双选会”,各企业要准备好简介展板(规格为高1.2米,宽0.8米),并将招聘简章(A4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县人社局事管股。

五、时间及地点

地点:康县政务大厅一楼

时间:2018年8月12日,上午10:00至16:00举行

县人社局组织监督双选会的举行,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服务,搭建交流平台。用人企业按照下达的招聘指标招聘高校毕业生,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双选会”结束后,各企业填写《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情况汇总表》,并将确定签约的高校毕业生材料情况上报县人社局事管股。   

联系电话 :0939-5932233      

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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