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核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申报兰州市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数的通知》规定,现将省人力资源市场2024年度社保、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职工2024年度月缴费基数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2024年度使用的社平工资为2022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816元,其中下限标准为4090元(60%),上限标准为20448元(300%)。
二、缴费基数核定所需材料
1.《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附件3),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人员明细表》(附件4),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员工工资表》(1-12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签字按手印,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要求
1.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核定后,除因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作封限政策性调整外,不再做二次调整。
2.为确保此次申报工作按时完成,请各代理单位于1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srcsc@126.com。
联系电话:0931-8729502。
附件:1.《关于2024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申报兰州市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数的通知》
3.《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4.《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人员明细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2024年1月5日
附件1:《关于2024年度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申报兰州市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数的通知》.pdf
附件3:《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人员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