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决策部署,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形势,强化就业服务,畅通求职招聘渠道,促进人岗高效匹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第六届“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职引未来筑梦青春
二、行动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百日服务攻坚、千万岗位推送”大型系列公益招聘专项行动。
三、行动时间
2025年6月13日至9月20日。
四、服务对象
(一)重点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时兼顾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等各类劳动者;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五、行动目标
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发挥各级各类平台优势,聚焦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多元求职需要,聚焦热门行业、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开发归集千万条就业岗位信息,集中组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岗位对接活动,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
六、工作任务
(一)广泛归集岗位信息。要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组织人社专员对接辖区内重点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产业园区等,挖掘新质生产力、消费新热点、外贸等领域就业需求,全面收集招聘岗位信息。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基层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岗位空缺情况,集中归集城乡基层岗位信息。动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重点筛选一批有利于发挥毕业生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
(二)有序组织现场招聘。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服务对象需求,因地制宜、精准灵活开展线下招聘对接活动,提升人岗匹配效率。举办行业性专场,聚焦发展前沿、需求紧缺、市场波动领域,重点面向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国际贸易等行业企业,组织专项招聘活动。举办区域性专场,聚焦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做强国内大循环等部署,重点在中西部地区、三四线城市、毕业去向落实率偏低高校所在地区,组织巡回招聘活动。举办群体性专场,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外贸行业企业转岗人员,兼顾其他各类群体求职需求,组织特色招聘活动。
(三)搭建线上招聘平台。在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就业在线开设“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线上招聘平台,发布行动统一标识,推出就业引导地图,针对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等开辟特色专区,持续举办各类线上活动。各地要依托本地公共招聘网络平台设置“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专区,提供岗位信息发布、直播带岗、职业指导云课堂、职业技能云培训、就业创业政策查阅解读、活动资讯等网上服务。
(四)优化直播带岗服务。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院校、重点专业毕业生等,分主题、分行业、分群体开展直播带岗。深入开展“人社(就业)局长进直播间”等活动,大力推行探企探岗、企业直播等模式,增加直播带岗的吸引力、影响力。持续丰富直播内容,将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纳入直播服务范围。加强与广播电视融媒体、各类新媒体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打造分时段、多平台联动的直播带岗模式,大力培育具有地区特色的直播带岗服务品牌。
(五)加力政策服务宣介。各地要全面梳理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制作发布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机构清单、招聘活动清单。线上线下招聘对接活动都要设立政策宣传和服务咨询专区,将就业创业、培训见习等政策措施打捆打包集中宣传推介,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用人单位对就业创业政策应享尽知,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开展好“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作为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取得实效。要与本地开展的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劳动者就业。
(二)统一部署实施。各地要按照“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部署同步组织开展,统一使用行动标识,提前谋划活动安排,合理制定活动排期。网络招聘中,要对标部端设置相应板块栏目,做好与全国线上招聘平台网络链接。现场招聘中,要结合高校毕业生等群体需求,有序组织“小而美”、“专而精”招聘服务活动。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现场招聘会的风险防控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细化检查巡查,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强化招聘信息审核,对参加各类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和岗位信息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类虚假信息。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部门网站、人社服务APP等多种渠道,提前向社会发布活动预告、招聘安排、岗位信息等,吸引服务对象积极参与,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要与各类媒体深度合作,及时跟踪报道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举措和成效经验,切实增强行动效果。
各地要于6月11日前报送省级牵头机构、联系人以及省级平台网址链接。行动期间,每周三报送下周特色活动。行动结束后,各地要填写情况统计表(附件),于9月25日前报送。
八、联系方式
(一)就业促进司
联系人:李庚申高寒
电 话:(010)84201531
邮 箱:jycjsqnc@163.com
(二)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联系人:陈玉莲贾巍
电 话:(010)84209134 84209116
邮 箱:cslhzp20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