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通知
日期: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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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兰住金〔2018〕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场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场缴纳(含委托我市场代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核定为18071元,下限缴存基数核定为1620元。
二、缴存比例
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场缴纳(含委托我市场代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7%,个人7%。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
1、《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