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轮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18-04-09 浏览 1023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巴州轮台县社会面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新疆轮台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3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事项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时间

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350名

招聘时间:2018年4月5日—2018年4月25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男性;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5、2018年应届生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离校实习的);

6、身高165厘米以上。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  

(3)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  

(4)自愿到基层一线工作;  

(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详见群公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政审合格;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现场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基础业务测试—培训上岗。

五、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及待遇保障

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

1、享受工资待遇:本科学历5171元/月;大专学历4859元/月;中专及以下学历4773元/月;  

2、参加工作满三个月后可享受值班补贴1000元/月、备勤费500元/月;  

3、工作满半年享受南疆地区补贴,本科学历660元/月,专科及以下学历600元/月;  

4、考核资金:工作满一年且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年底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5、发放取暖费800元/年;  

6、提供食宿,单位每月伙食补助200-300元;  

7、正常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及第13个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8、享受年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制度;  

9、聘用人员子女在轮台县就读可享受十五年免费教育;  

10、工作半年转正后报销来疆汽车车票、火车硬卧车票(以具体票据为准)。

六、招聘其他事宜

(1)报名电话:

哈金明   轮台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8999620111

 张  峰    轮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18999009019

(2)QQ群报名:681238981(群内公告栏有招聘简章、报名模板、政审表)

(3)报到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文化路公安局办公楼605办公室(联系人:万春生   联系电话:15999018716 

0996-4692337)

(4)应聘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公安事业性岗位需填写《2018年轮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学籍档案、退伍档案。

附:政审表

新疆巴州轮台县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五日


新疆巴州轮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性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巴州轮台县社会面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新疆轮台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事项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时间

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

招聘时间: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5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女性,汉族;

2、体育院校、警察(司法)学院、政法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4、身高168厘米以上。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

(3)已取得毕业证书;

(4)自愿到基层一线工作;

(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详见群公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政审合格;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现场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基础业务测试—培训上岗。

五、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及待遇保障

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

1、享受工资待遇:本科学历5171元/月;大专学历4859元/月;

2、参加工作满三个月后可享受值班补贴1000元/月、备勤费500元/月;

3、工作满半年享受南疆地区补贴,本科学历660元/月,专科及以下学历600元/月;

4、考核资金:工作满一年且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年底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5、发放取暖费800元/年;

6、提供食宿,单位每月伙食补助200-300元;

7、正常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及第13个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8、享受年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制度;

9、聘用人员子女在轮台县就读可享受十五年免费教育。

六、招聘其他事宜

(1)报名电话:

哈金明  轮台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8999620111

 张  峰  轮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18999009019

(2)QQ群报名:743112586(群内公告栏有招聘简章、报名模板、政审表)

(3)报到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文化路公安局办公楼605办公室。

(4)应聘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公安事业性岗位需填写《2018年轮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学籍档案。

新疆巴州轮台县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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